委托诉讼代理怎么办?看这篇就够了|诉讼帮帮忙
编者按
有了纠纷想走司法途径,诉状怎么写?收到传票,缺乏专业知识,出庭应诉我该怎么做?看着起诉状里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直摇头,想要依法反驳,我该怎么答辩?别担心!为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参与诉讼,上海闵行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诉讼帮帮忙”系列推文,让您零基础学会各类诉讼攻略,轻松应对诉讼那些事儿。本期,闵法君将手把手教您如何办好委托诉讼代理手续。
收到法院传票,不了解诉讼流程,不知如何应诉,没有精力和时间出庭应诉,能否委托他人出庭应诉?请他人代为出庭应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案是肯定的,除离婚诉讼须当事人本人出庭发表意见以外,其他民事纠纷一般当事人均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应诉。
诉讼代理,一般可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两种。法定代理常见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该情况下,一般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委托代理则发生在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或不能直接到庭参与诉讼的情形中,为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与诉讼,并陈述意见。
对于可以出庭应诉人员详见下表:
当事人 类别 | 可以出庭应诉人员 | ||
自然人 | 本人 | 法定代理人(由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担任) | 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至两名) |
法人 | 法定 代表人 |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至两名) | |
其他 组织 | 主要 负责人 | 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至两名) |
特别注意:
无特殊情形,即使有代理人出庭,离婚案件本人仍应出庭;确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由该公民除申请人以外的近亲属为代理人。
一、
法定代理情形下,需提交:
法定代理人一般由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监护人担任。法定代理情形下,当事人无须向其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但须向法院提交其作为当事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即可。
二、
如委托人(也即当事人)系
自然人需委托亲属的,则需提交:
(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2)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权限范围);
(3)受托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4)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居委盖章或者公安派出所盖章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参考模板一
三、
如委托人(也即当事人)系公司或者
其他组织需委托员工的,则需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明确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职务);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4)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权限范围);
(5)受托人的劳动合同(参与诉讼时,受托人需与公司处于合同期内)或者公司为该受托人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注:
•当事人如委托律师的,则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委托书;
•提交授权委托手续时,务必明确司法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参考模板二、模板三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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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本期作者 :段文澜
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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